浙江瑞慶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年產 2 萬只汽車發動機缸體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意見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2023年9月9日,浙江瑞慶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根據浙江智慧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浙江瑞慶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年產 2 萬只汽車發動機缸體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監測報告表》,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現場檢查,提出現場檢查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瑞慶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汽車零部件、汽車機油濾清器、汽油濾清器、空氣濾清器等制造、加工的企業。公司于 2015 年在麗水市慶元縣五都工業園區松屏路 16號購置工業用地約 45 畝,并購置相應的生產設備,實施“年產 2 萬只汽車發動機缸體項目”。 項目已取得排污許可證,許可證編號《91331126798561770G001R》,有效期為2023年7月31日-2028年7月30日。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建設單位于2023年3月委托杭州博盛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年產 2 萬只汽車發動機缸體項目生產車間(4 號)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23年4月3日取得了麗水市生態環境局出具的《年產 2 萬只汽車發動機缸體項目生產車間(4 號)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查意見》(麗環建慶[2023]7號)。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總投資6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40萬元,占總投資的23.3%。
(四)驗收范圍
為項目的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現場調查和企業資料查閱,項目建設內容與環評及批復基本一致。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浙江瑞慶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根據“環評報告表”和“環評批復”要求配套建設了以下的環保設施:
1、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為清洗廢水、噴淋廢水及生活廢水。生活廢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納入市政管網;清洗廢水經污水再生機預處理納入市政管網;噴淋廢水經撈渣補充水分后循環使用。
2、廢氣
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制芯廢氣、熔化、澆注廢氣、天然氣燃燒廢氣、拋丸粉塵、落砂粉塵。制芯廢氣收集經噴淋塔+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由15m高排氣筒排放;熔化廢氣、澆注廢氣、天然氣燃燒廢氣收集經高溫布袋處理后由15m高排氣筒排放;拋丸粉塵經設備自帶除塵設施處理后無組織排放;落砂工序封閉運行,少量落砂粉塵無組織排放。
3、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自各機械設備運作噪聲。通過合理布局、選用低噪設備和隔音等措施來降低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以及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4、固廢
項目固廢主要為金屬廢料、廢砂、污泥、廢包裝物、廢包裝桶、廢活性炭、廢切削液、鋁灰、廢鋼丸、生活垃圾。金屬廢料、污泥、廢包裝物、鋁灰、廢鋼丸外售綜合利用;廢砂廠家回收再生;廢包裝桶、廢活性炭、廢切削液委托浙江綠境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置;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四、環保設施調試效果及環境影響
根據浙江智慧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可知: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總排口廢水中pH值范圍、懸浮物、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類排放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其中氨氮、總磷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廢氣
項目熔化廢氣、澆注廢氣、天然氣燃燒廢氣經高溫布袋處理后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濃度達到《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276-2020)中表1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項目制芯廢氣經噴淋塔+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濃度達到《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276-2020)中表1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項目廠界廢氣無組織排放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標準;廠區內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達到《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276-2020)中表A.1廠區內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 無組織排放限值。
3、噪聲
企業廠界東、南、西、北側的晝間噪聲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中3類標準限值要求。
五、驗收現場檢查結論
經現場檢查,浙江瑞慶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年產 2 萬只汽車發動機缸體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及批復要求的環保措施,各類污染物排放基本達到相應標準要求,檢查工作組建議在企業經整改后通過該項目環境保護驗收,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
六、后續要求
1、進一步完善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相關資料。對照項目“環評文件”及批復,進一步完善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報告表》,充實相關調查、監測信息。
2、加強車間日常管理,進一步完善熔化、澆注廢氣收集措施,提高廢氣收集處理率。確保各類廢氣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3、完善固廢暫存場所,完善“三防”措施,完善標志標識及臺賬記錄,確保固廢的暫存、轉移、處置符合相應要求。
4、建立健全環保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完善企業環保臺賬,強化企業環保管理和環保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規范環保處理設施操作規程,確保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
公示期: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19日
舉報電話:18969590859
公示地點:麗水市慶元縣松屏路16號;
浙江瑞慶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6日
聯系人:羅先生
手 機:18805788717
郵 箱:352244985@qq.com
公 司:浙江智慧環境檢測有限公司
地 址:麗水市水閣工業園區惠民街5號